上篇主要跟大家講了韓國留學簽證的一些流程,本期小編繼續(xù)跟大家講講韓國留學貼簽時候的一些注意事項:
1.不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申請或領取簽證。
2.邀請函、身份證明等所需材料為3個月有效,原則上要提供材料的原件,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提供復印件(不需印鑒證明書, 公正)。
3.邀請書上要寫明邀請期間、邀請目的、邀請對象、滯留期間的身份及財產**、邀請方信息(擔當者、聯(lián)系方式)等,否則將會延長審查。邀請目的不明確或首次訪韓的情況下,擔當領事要求提供詳細的訪韓日程計劃、住所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相關的資料,必要時為了確認邀請目的要求面談。
4.申請書上的填寫必須依據(jù)事實準確地填寫,申請書上的地址應填寫現(xiàn)住址而不是舊住址,申請書上必須填寫可以聯(lián)系到 申請人的 固定電話 及手機號碼。
5.簽證拒簽處分的申請人不另行說明理由,拒簽之日起2個月后(結婚簽證6個月后)具備證明材料以后可以再申請簽證 (與之前申請簽證的程序一致)。在其他領事館有拒簽事實的申請者,如無特殊的事由要在同一領事館再次申請簽證。
6.申請時提供的材料概不退還。
Know More:
韓國駐華大使館屬下共有 8個總領事館分別分布在香港, 上海, 青島, 廣州, 沈陽, 成都, 西安, 武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