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腐敗,既是一項關乎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“長期斗爭”,又是一道影響政黨合法性和體制優(yōu)越性、考驗治理智慧和治理能力的“必答題”。
在法治理念如電光霹靂般直入人心的今天,法治對反腐敗的貢獻,或者說反腐敗的法治路徑,一直是舉國上下思考的熱點話題。十八屆四中全會20日在北京開幕,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。讓依法治國成為懲治腐敗的國之利器,實現(xiàn)制度反腐、法治懲腐的突破,被各界寄予厚望。
從腐敗的生成機理看,體制機制的缺陷造成權力難受制約,是腐敗滋生的主要原因。反對腐敗的法律不足,懲治腐敗的力量分散,制度建設上怠慢疏漏,也讓懲治腐敗停滯在了“割韭菜”階段。因而,運用法治手段懲治和預防腐敗,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法律法規(guī)制度體系,成為我國反腐倡廉建設的一個基本路徑。
黨的十八大以來,中央以猛藥去疴、重典治亂的決心,有腐必反、有貪必肅,打掉了周永康、徐才厚、蔣潔敏等一大批老虎和蒼蠅,遏制住了腐敗上升的蔓延勢頭,破除了社會上流行的腐敗潛規(guī)則,為反腐治本贏得了先機。同時,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固有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,權力運行制約和監(jiān)督體系上的漏洞尚未全面補牢,反腐敗越來越受到來自體制機制的束縛??梢哉f,兩年多來的鐵腕反腐、高壓整風,已經到了反腐敗由破到立、由治標到治本的關鍵轉折期。
早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,習近平總書記就曾強調,“要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,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,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(guī)制度建設,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”。從出臺中央八項規(guī)定,到從針對公車腐敗、公款送禮、裸官橫行等問題建章立制,從修訂黨內監(jiān)督條例、完善黨內法規(guī),到制定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五年工作規(guī)劃,黨中央在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”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。薄熙來等高官腐敗案件的公開審理,也表明了我們黨“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”的鮮明態(tài)度和堅定決心。
循著這些思路,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,建立一個系統(tǒng)完備的反腐敗法律制度體系,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、不能腐的防范機制、不易腐的**機制,成為擺在十八屆四中全會面前的現(xiàn)實任務?!皺啻笥诜ā钡墓珯嗔︷蠹苍鯓悠凭?,如何完善頂層設計充分整合紀檢、監(jiān)察、反貪、審計等分散機構的反腐力量,如何進一步推動司法體制改革,突出紀委獨立性、權威性,一系列問題都有待十八屆四中全會去一一解答。
“你們反腐敗辛苦,我搞腐敗也很辛苦啊!”一位貪官曾這樣向專案組發(fā)出感概。搞腐敗再怎么辛苦,終究阻擋不住腐敗者前仆后繼的步伐。只有始終堅持懲治和預防腐敗兩手都硬,制度改革和文化革新雙管齊下,才能讓腐敗者從不敢腐敗走向不能腐敗、不想腐敗。一步一個腳印努力下去,功必不唐捐。